根据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0年11月我局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抽检,共检出36批次餐饮具不合格。现将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上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我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郧阳区城关镇及南化塘镇的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共23家单位36批次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单位见附件)。
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于规定时间内送达了检验报告,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以上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涉及单位的核查处置工作我局现已办理完结(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
经查以上单位复用餐饮具抽检大肠菌群项目判定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餐饮具消毒过程控制不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判定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餐饮具清洗程序不到位。以上单位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分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附件:餐饮具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表(2021年第二期)
十堰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